股票代码:301108
2023-01-06 10:48:12

洁雅股份研发创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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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研发创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洁雅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0103

补充公告--洁雅外立面改造及内部改造装饰设计服务采购项目0103

 

洁雅股份研发创新技术中心综合大楼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洁雅股份研发创新技术中心综合大楼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铜东招(2022)005号)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原内容

现修改为

2、建设规模:中心综合大楼周边(约13000平方米)景观设计(含特色景观绿化、建筑雕塑、水系、林下休闲、阳光草坪及停车场等);

2、建设规模:中心综合大楼周边(约10000平方米)景观设计(含特色景观绿化、建筑雕塑、水系、林下休闲、阳光草坪及停车场等);

2、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原内容

现修改为

3、业绩要求:

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园区景观的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载明建筑面积,投标人需另附能证明建筑面积的资料。)

3、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随之修改,不再赘述。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4.技术标评审”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内容

原内容

现修改为

企业业绩

(10分)

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园区景观的设计服务,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1、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也可参与本项评审。

2、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如合同中未载明建筑面积,投标人需另附能证明建筑面积的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园区景观的设计服务,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1、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也可参与本项评审。

2、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如合同中未载明建筑面积,投标人需另附能证明建筑面积的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4、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铜陵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4日

 

 

 

洁雅股份研发创新技术中心综合大楼外立面改造及内部改造装饰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洁雅股份研发创新技术中心综合大楼外立面改造及内部改造装饰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铜东招(2022)006号)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原内容

现修改为

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功能配套设施勘察、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项目、附属工程等该项目全部设计内容。

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功能配套设施勘察、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项目、附属工程等该项目全部设计内容。设计成果需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2、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原内容

现修改为

1、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人可联合满足,即假设联合体成员A具有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联合体成员B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则该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本项要求。

2、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在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在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日化行业的公司展厅的设计服务,(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设计业绩为准,所提供设计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接;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随之修改,不再赘述。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4.技术标评审”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内容

原内容

现修改为

企业业绩

(10分)

1、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日化行业办公楼的内部装饰装修的设计服务,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2、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日化行业的公司展厅的设计服务,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以上评审业绩包含资格审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可得分;

2、如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该业绩可得5分;

3、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室内装饰业绩需同时提供楼内门厅的实物照片,未提供的不得分。

1、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行业办公楼的内部装饰装修的设计服务,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2、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行业的公司展厅的设计服务,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以上评审业绩包含资格审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可得分;

2、如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该业绩可得5分;

3、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室内装饰业绩需同时提供楼内门厅的实物照片,未提供的不得分。

4、“类似行业”包括“14食品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上行业分类参照国家标准GB/T 4757-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4、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铜陵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4日